學院體育工作承擔第一責任單位是體育與藝術教學部,體藝部(簡稱)體育教研室具體承擔。
體育教學目標是面向全體學生完成五個目標是:① 運動參與目標:積極參與各種體育活動并基本形成自覺鍛煉的習慣,基本形成終身體育鍛煉的意識,能夠編制可行的個人鍛煉計劃,具有一定的體育文化觀賞能力。
②運動技能目標:熟練掌握兩項以上健身運動基本方法和技能,能科學地進行體育鍛煉,提高自己的運動能力,掌握常見運動創傷的處置方法。
③身體健康目標:能測試和評價體質健康狀況,掌握有效提高身體素質、全面發展體能的知識與方法;能合理選擇人體需要的健康營養食品;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形成健康的社會方式;具有健康的體魄。
④心理健康目標:根據自己的能力設置體育學習目標;能自覺通過體育活動改善心理狀態,克服心理障礙,養成積極樂觀的生活態度;運用適宜的方法調節自己的情緒;在運動中體驗運動的樂趣和成功的感覺。
⑤社會適應目標:表現出良好的體育道德和合作精神,正確處理競爭與合作的關系。
為保證學院體育工作的正常開展,依托《普通高校體育課程指導綱要》、《學生體質健康測試標準》及《全民健身計劃綱要》,樹立“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實現既定目標,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組織領導
全院體育工作必須在分管副院長直接領導下,學院各處、室、系、部及輔導員、班主任協調配合下開展工作,具體實施由體育教研室完成。
二、建立學生體檢數據庫
體育與藝術教學部接手由學院后勤中心負責組織實施的新生每年入學后進行的體檢卡數據,體藝部要分系分班建立有電子數據庫檔案。
三、體育教學工作
1、學院體育教學工作,應按教育行政部門規定,根據學院實際條件依據五大目標制定教學大綱、教學計劃組織實施教學。
2、體育課程是一門必修課,為考試課,不得免修,每學期進行考評,按百分制計分。不及格者可在下一學業期開學初進行補考,凡體育課、體質測試不及格者,可進行補修,還不及格者,畢業時不發畢業證,按肄業處理。
3、體育課教學應遵循學生身心健康發展規律,教學內容要符合教學大綱要求。
4、體育課的教學形式,應當靈活多樣,不斷改進教學方法,改善教學條件,提高教學質量。
5、一年級第二學期的學生按學院體育教學大綱執行,可設選項、選修課、體育成績可實行學分制,學分積滿六分以上者,同時體質測試合格,體育成績則按等級分為: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記分。
6、參加院內外各項比賽成績優秀者,或在體育工作中能發揮骨干作用的、能協助學院組織各項競賽活動的學生,按有關規定可酌情加分。
7、凡患有慢性疾病,不能正常上課者,經院醫務室出據證明,個人申請(出據縣級以上病例診斷證明書),經分管教學副院長批準,教務處、體育與藝術教學部備案,可以見習、上保健體育課、康復體育課。體育考試成績為“及格”、“不及格”。
8、對身體殘疾者,持殘疾證明,個人申請不能正常上課者,經學院分管院長批準,選上或免修部分體育課程項目,但要到課,參加一般性鍛煉及進行康復鍛煉和在教師指導下上體育保健課,經考查、考核體育成績記為合格或不合格。
9、學生上課必須穿運動衣或適合運動的服裝,并保持干凈整齊,不準穿皮鞋、涼鞋、大衣、便衣等不利于參加體育活動的衣物,否則,不得上體育課,按曠課一次處理。
10、遵守課堂紀律,不得遲到、早退、曠課,認真練習,積極完成課堂教學任務要求,否則按有關規定扣分,凡缺課三分之一者,不給體育成績,并須重修。
11、學生體育課成績不及格,須完成上學期技能考核項目內容或完成體能耐力測試項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允許兩次機會完成。
12、凡參加重修的學生,必須嚴格遵守課堂常規,不得以其它理由缺勤。如有特殊情況,學生可持相關證明與體育教研室協調解決。
13、抓好學生體質健康測試工作,每一學年測試一次,測試時間為:每年的9—11月為一、二年級測試時間。測試成績不合格,允于補測,補測后仍低于59分以下者,不予畢業,按肄業處理。
14、完成《學生體質健康測試標準》測試后學生成績匯總分析及時全面向學院辦公室和各系領導匯報紙質稿
四、體育教師
1、體育教師應當熱愛體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文化素養,掌握體育教學的理論和方法。
2、體育教師應按體育教研室安排,積極主動承擔教學、訓練、科研、課外體育活動指導等工作任務。
3、體育教師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制工作服。
4、體育教師在組織課外活動、業余訓練、體育競賽中根據學院有關績效工資規定計算工資。
5、體育教師上課應著裝整潔、儀表大方、舉止文明、精神飽滿、為人師表。
6、體育教師應教育學生,愛護公物,防止器材丟失或損壞,下課前清點數量,若有丟失,應向器材室說明情況,由丟失者酌情賠償。
7、體育教師應激勵、引導學生,樹立積極主動的學習態度,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教師應加強對學生的組織紀律教育和安全教育,防止發生各種意外傷害事故。
8、其它方面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體育訓練、比賽工作管理辦法
為了提高學院體育競技水平,保證運動隊在思想品質、學業成績、訓練與競賽成績等方面獲得全面發展,成為服務社會體育能力突出的人才。根據學院有關規定,特制定體育訓練、比賽工作管理辦法,望各代表隊遵守執行。
一、領導機構:
1、建立由分管院長、體育與藝術教學部、體育教研室三級領導。
2、各代表隊在領隊、主教練、教練員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訓練工作
(一)、教練員
1、、教練員應在訓練前根據運動員的不同情況認真制定好訓練目標和訓練計劃。主教練審定后,經體藝部批準,報教務處備案后方可實施。
2、訓練時教練員必須按時到場,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場,必須提前向部門領導請假。
3、訓練中教練員必須穿運動服。
4、訓練時教練員要以身作則,做到訓練育人、為人師表。
5、訓練中教練員對運動員必須嚴格要求,發現問題應及時對運動員進行批評教育。
6、訓練中教練員對不認真訓練和完不成訓練計劃的運動員,給予停止其當日訓練的處罰,使隊員做到深刻檢查、提高認識,并向有關領導匯報。
7、訓練時應及時檢查訓練器材,對易出現傷害事故的練習項目,教練員必須在場,并采取安全保護措施,避免其傷害事故發生。
8、教練員應經常了解運動員的思想、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并及時給予幫助或協助解決,遇到凝難問題時應向有關領導反映。
9、教練員須請病、事假三天以內由體藝部主任批準,三天以上者需經分管院長批準。
10、教練員應對運動員進行反興奮劑的教育,嚴禁教練員提供違禁藥品,如果運動員自行使用,出現問題后果自負。
11、主教練、教練員在訓練中應記訓練課時,最后在比賽中結束后以獎代酬獲得績效獎勵。
12、教練員在訓練中要從實際出發,合理安排科學訓練。
13、一般訓練時間為早上星期一至五,下午為星期一、三、五,如有比賽任務,可根據情況提前進行集訓,集訓期間為早上、下午全天候訓練。
14、教練員不準擅自讓本隊運動員代表外單位進行比賽,如有特殊情況可報體藝部備案,分管院長批準。
15、訓練期間隊員由教練員墊付給予學生一定的生活補助每人5元/天。
(二)運動員
1、凡學院注冊的正式學生思想進步,學習努力,具有相應的單項技術和良好的身體素質,均可申請參加學院的選拔,經技術和素質考核合格,體育教研室審查批準,方可參加運動隊訓練和競賽。
2、運動員義務:服從領隊與教練員的管理,接受訓練和隊內各項組織管理教育。代表學院參加校外各項比賽。
3、嚴格遵守《山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和學院運動隊管理規定,要好學上進,自覺抵制各種不良現象的侵蝕,對違犯校紀隊規者,視情節輕重給預處理,直至開除隊籍和學籍。
4、隊員必須認真遵守《運動員守則》,在訓練、競賽及日常學習生活中,注意培養良好的體育道德作風,必須做到:尊重教練、尊重隊友、尊重觀眾、尊重裁判,堅決服從教練指揮,做到令行禁止。
5、隊員在校期間,不準抽煙、喝酒、賭博、大家斗毆、不準留怪異發型,要講道德、講文明,違者處罰從重,直至開除隊籍或學籍。
6、保證做到準時訓練與比賽,認真完成各項訓練和比賽任務,發揚不怕苦,不怕累,勇敢頑強、勇于拼搏的精神。
7、在訓練和比賽中對各項技、戰術要勤學苦練,力求全面、熟練、實用,精益求精,并刻苦鉆研,有拼搏精神和競爭意識,形成各自在技戰術方面的特色。
8、引進競爭機制,實行獎懲和等級運動員制度,定期進行講評,對表現突出、表現不好的隊員進行表揚和批評,對訓練和競賽無潛力的運動員,令其退隊。
9、運動員必須自覺、認真,保質保量完成每次訓練課指標,凡達不到指標者,一律當日補課。獎勤罰懶,并與年終個人評優掛鉤。
10、嚴格考勤制度,運動員必須自覺執行以上各項制度,有病有事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無故曠課,凡發現品質惡劣和無故缺席1/3以上訓練課者,教練員有權令其退隊,并上報體育教研室和有關部門。
11、運動員須請病、事假二天以內由教練員批準,二天以上者需經分管領導批準。
(三)、參加比賽
1、分管院長批準,體藝部協調,體育教研室直接開展工作。
2、做好競賽運動員的工作,按計劃目標努力實施完成。
3、領隊、教練、運動員,要嚴格遵守競賽規程,服從組委會安排,及時解決現場競賽出現的各種比賽、生活問題,特殊情況及時向相關院級領導請示匯報,得到答復后及時處理。
4、如對競賽中出現的問題,要有組織向大會提出申請解決。
5、競賽中要尊重裁判、服從裁判、尊重對方、尊重觀眾、不允許有不文明的語言出現,更不允許有損學院的行為出現。
6、在競賽中要團結一致,共同努力、克服困難、作風頑強、勇于拼搏,爭取好成績。
7、賽后要進行總結,找出差距,提出整改,為以后參賽及訓練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六、群體工作
1、學院群體工作和課外活動應當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形式多樣、生動活潑。
2、學院除安排有體育課、藝術課的當天外,應當利用網絡微信平臺監督組織學生開展各種體育鍛煉與活動。
3、學生要以系(班)為單位自覺參加學院的一切體育鍛煉活動,按規定區域進行早操、課間操(健身舞)等形式活動,每周不少于四次,由體育與藝術部、團委、學生處、學生體育社團做好人數清點工作和抽查工作,并做記錄。
4、體育與藝術教學部定期通報學生“兩操”活動情況。
5、學生要以系(班)為單位,在體育委員、班長帶領下參加課外體育鍛煉(健身活動),必須保證每天課外健身活動半小時(不含體育課)。
6、認真執行《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使學生以社團、趣味組形式在課外活動中,在體育教師指導下有的放矢,積極鍛煉。
7、參加課外體育活動,學生要注意安全,愛惜花草和公物,不得在樓內和教學樓附近打球、踢球。
8、要求學生對學院組織的第二課堂活動(課外活動)要積極主動、勇躍參加。
9、學院學生各體育協會(俱樂部)自主開展工作,(體育教研室可派教師進行指導)工作要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對開展一切活動要上報體育與藝術教學部體育教研室備案。
10、職工群體工作,一般由院工會按計劃安排開展工作,體育與藝術教學部積極指導輔助完成各項競賽工作。
二0一七年八月